# 目前流感疫情持續上升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條件將延長至今(115)年10月31日止

疾管署今(18)日表示，依流感監測資料顯示，近期流感疫情已進入流行期且持續上升，因此，疾管署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之適用期限至今年10月31日止(如附件)，以維護民眾健康。 1. 醫事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含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 2. 安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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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今(18)日表示，依流感監測資料顯示，近期流感疫情已進入流行期且持續上升，因此，疾管署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之適用期限至今年10月31日止(如附件)，以維護民眾健康。 1.&nbsp;&nbsp;&nbsp;&nbsp; 醫事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含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 2.&nbsp;&nbsp;&nbsp;&nbsp; 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 3.&nbsp;&nbsp;&nbsp;&nbsp; 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4.&nbsp;&nbsp;&nbsp;&nbsp; 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 1 至 3 年級學生。 5.&nbsp;&nbsp;&nbsp;&nbsp; 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或其照顧者。 6.&nbsp;&nbsp;&nbsp;&nbsp; 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 7.&nbsp;&nbsp;&nbsp;&nbsp; 其他人口密集機構(如軍營等)易發生群聚之人員。 目前我國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之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詳見 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或透過疾管署「流感新冠肺鏈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 網頁 查詢），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及易剋冒。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另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疾管署再次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狀時應佩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民眾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學，以免病毒於同儕間傳播造成疫情發生。有關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合約醫療機構名單及流感防治資訊，可至 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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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Data Sources)
- [疾病管制署（原始公告）](https://www.mohw.gov.tw/cp-16-88030-1.html): 衛福部焦點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