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復國家不法、回復受難者權利 內政部：過去獲賠者仍可申請差額賠償

平復國家不法、回復受難者權利 內政部：過去獲賠者仍可申請差額賠償。2026年9月19日，內政部報導：平復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造成的歷史傷痛，政府持續推動政治受難者名譽及權利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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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復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造成的歷史傷痛，政府持續推動政治受難者名譽及權利回復。內政部表示，過去已依相關法規獲得賠償或補償的被害者及家屬，符合現行規定者，仍可申請差額賠償，呼籲符合資格者提出申請，維護自身法定權益。 內政部說明，依「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規定，過去已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等法規獲得賠償或補償者，仍可向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簡稱權利回復基金會）提出申請。基金會將依現行規定核算賠償金額，扣除同一事由已領取的賠償或補償金後，給付差額，實際金額依個案審認結果辦理。 內政部指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造成的傷害，往往改變受難者及其家屬的一生。如被譽為「數學詩人」的曹開前輩，1949年就讀臺中師範學校時遭逮捕，後遭監禁於綠島等地，為規避獄中監督，期間以數學符號與語彙創作「數學詩」，記錄牢獄生活及對政治不公的控訴。另一位曾任教職長達17年的郭萬福前輩，則因涉入「臺灣民主自治同盟廖學銳等案」（俗稱大甲案）被捕，1953年被判處死刑並執行槍決，案件更牽連多名親屬遭判刑或感化。兩位前輩的案件後續均經審核予以補償，相關有罪判決也已公告撤銷。 內政部強調，平復國家不法，除了釐清歷史真相，也須透過賠償及名譽回復等措施，落實被害者及家屬的權利保障。符合資格的被害者及家屬可至權利回復基金會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專區下載申請表件（https://rrf.org.tw/），或撥打免付費諮詢專線（02-8173-500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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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Data Sources)
- [內政部（原始公告）](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4&s=341033): 內政部－新聞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