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藥署呼籲食品非藥品，切勿相信誇大宣稱延誤就醫

食藥署呼籲食品非藥品，切勿相信誇大宣稱延誤就醫。2026年10月1日，食品藥物管理署報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持續監控違規食品廣告，近期查獲「活化勝」產品及其代言人「江守山」醫師於電視等媒體高頻率刊播違規廣告，傳遞產品的神奇效果，及以醫師形象誇大宣稱產品具有「逆轉腎病」等醫療效能，容易使消費者誤信食品具有治療疾病之效果，甚至可能造成民眾延誤就醫，已涉嫌嚴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有關食品廣告不得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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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持續監控違規食品廣告，近期查獲「活化勝」產品及其代言人「江守山」醫師於電視等媒體高頻率刊播違規廣告，傳遞產品的神奇效果，及以醫師形象誇大宣稱產品具有「逆轉腎病」等醫療效能，容易使消費者誤信食品具有治療疾病之效果，甚至可能造成民眾延誤就醫，已涉嫌嚴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有關食品廣告不得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規定。 食藥署表示，「活化勝」相關違規廣告，在113年度經嘉義市及雲林縣衛生局查處，累計裁罰新臺幣308萬元；114年度再由嘉義縣衛生局裁罰180萬元，惟至115年度，該產品仍持續刊播涉及違規宣稱之廣告，食藥署將持續督促地方衛生機關，對於「活化勝」產品廣告及其代言人「江守山」醫師，就違規情節加重處分。食藥署呼籲，電視及各類傳播媒體業者刊播食品廣告時，應善盡媒體社會責任，落實廣告內容之自律審查，勿刊播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食品廣告，致民眾延誤就醫。 食藥署提醒民眾，尤其是腎臟病患者，食品不是藥品，不能取代正規醫療，也不能宣稱具有治療疾病的效果。腎臟病成因複雜，若出現身體不適或疑似相關症狀，應尋求正規醫療管道，接受專科醫師的診斷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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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Data Sources)
- [食品藥物管理署（原始公告）](https://www.mohw.gov.tw/cp-16-88103-1.html): 焦點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