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可負擔宅是出售型住宅 並非社會住宅 住宅照顧政策多元發展 中央並不反對

桃園市可負擔宅是出售型住宅 並非社會住宅 住宅照顧政策多元發展 中央並不反對。2026年10月2日，內政部報導：有關桃園市政府期盼中央儘速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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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桃園市政府期盼中央儘速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2）日表示，市府推動的可負擔住宅是屬於出售型住宅，並非社會住宅，也與國家現行住宅政策「只租不賣&nbsp;」的方向有所差異，考量各縣市區域發展與居住需求差異，中央對於住宅照顧政策朝向多元發展，並不反對。 國土署指出，依據住宅法及現有住宅政策，包括直接興辦社會住宅、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與租金補貼，都是協助民眾依照自身居住與生活需求，租到合適的房子。如何讓國內有限土地的創造更多居住支持，需要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無論是透過國有土地與房舍盤點，利用更危老重建、容積獎勵及鼓勵民間提供社會住宅等措施，凡是能提供民眾優質且可負擔的居住選擇的政策，中央都不反對。 此外，提醒市府其預計推動的可負擔住宅，是由民眾出資承購，房屋產權及土地要信託給第三方，購買者沒有完全取得產權，過往國內已有地上權住宅、使用權住宅所衍生的買賣糾紛與爭議，請市府也要從民眾權益守護角度進行全盤思考及建置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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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Data Sources)
- [內政部（原始公告）](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4&s=342320): 內政部－新聞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