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藥署說明苦茶油檢出苯駢芘不合格案

食藥署說明苦茶油檢出苯駢芘不合格案。2026年8月1日，食品藥物管理署報導：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說明，近日接獲業者通報苦茶油檢出苯駢芘不符規定，相關辦理情形如下： 一、永豐餘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威加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食藥署於115年7月29日接獲永豐餘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豐餘生技公司）通報，「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有效日期2028/5/25)」檢出苯駢芘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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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說明，近日接獲業者通報苦茶油檢出苯駢芘不符規定，相關辦理情形如下： 一、永豐餘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威加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食藥署於115年7月29日接獲永豐餘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豐餘生技公司）通報，「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有效日期2028/5/25)」檢出苯駢芘 2.9 μg/kg不符規定（限量：2.0 μg/kg），食藥署已立即會同臺北市及嘉義縣衛生局進行查核，經查永豐餘生技公司向威加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威加公司)下單，由威加公司委託位於嘉義縣的源春製油廠加工製造桶裝苦茶油，再送交亞世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分裝、貼標為瓶裝成品。 源春製油廠以同批苦茶籽原料製成「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250 ml」、「高仰三苦茶油250ml」及「庭茂苦茶油250ml」等3項產品，共計6批，有效日期分別為2028/1/2、2028/2/22、2028/3/17、2028/5/25、2028/6/15、2028/6/22。臺北市衛生局已要求永豐餘生技公司及威加公司，全面預防性下架回收所有使用同批原料之相關產品；另抽驗威加公司庫存產品「高仰三苦茶油（有效日期2028/6/22，規格：250毫升）」及「高仰三苦茶油（有效日期2028/6/15，規格：250毫升）」，分別檢出苯駢芘2.4 µg/kg、2.6 µg/kg不符規定，臺北市衛生局7月29日已要求預防性下架。 二、 國際機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食藥署於115年7月31日接獲國際機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際機能公司)通報，其委託源春製油廠製造之「台灣苦茶油500 ml(有效日期2027/12/25)」檢出苯駢芘 2.6 μg/kg不符規定(限量：2.0 μg/kg)，食藥署已立即會同新北市衛生局前往查核。 經查，案內產品由國際機能公司委託源春廠製造，原料及包材皆由源春廠提供，該批問題苦茶油生產共780瓶，其中1瓶業者自主送驗、773瓶於其門市及官方網站販售予一般消費者；另有1批(有效日期2028/5/24，共599瓶)尚未出貨，新北市衛生局已要求全部下架回收。 三、源春製油廠 食藥署已會同嘉義縣衛生局查察源春製油廠，發現該廠除受託代工外，亦有自製苦茶油，廠內庫存為自製油品共計150公斤。嘉義縣衛生局已責付就地保管並停止販賣，另抽驗1件苦茶油送驗，食藥署已攜回檢驗。嘉義縣衛生局已要求源春製油廠停工，待釐清苯駢芘超標原因並完成製程改善。另查，原料苦茶籽來源尚無明確佐證資料，為進一步釐清，食藥署已報請檢察機關協助偵查。 四、辦理油品專案輔導及擴大稽查 食藥署今（115）年將持續辦理食用油脂稽查專案，並因應近日事件擴大辦理，下半年將啟動國內製造油品（含苦茶油）專案輔導計畫，委請國內專業機關或團體進廠輔導，並同步規劃115年度食用油脂製造業稽查專案。 食藥署將持續秉持「食安優先、科學查驗、公開透明」原則，並透過中央與地方密切合作，共同維護食用油脂安全，保障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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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公衛新聞](https://health.j172.tw/news)

## 資料來源 (Data Sources)
- [食品藥物管理署（原始公告）](https://www.mohw.gov.tw/cp-16-87300-1.html): 焦點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