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疾病管制署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之適用期限至115年11月15日止,籲請醫師善用公費藥劑,共同防治流感(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617號) > 疾病管制署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之適用期限至115年11月15日止,籲請醫師善用公費藥劑,共同防治流感(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617號)。疾病管制署報導:疾病管制署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之適用期限至115年11月15日止,籲請醫師善用公費藥劑,共同防治流感(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617號) 發佈日期:2026-10-20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今(2026)年10月20日表示,依疫情監測資料顯示,國內流感疫情下降,惟仍處流行期,適逢氣溫逐漸轉涼,將進入呼吸道傳染病流行季節,故延長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下稱公費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適用期限至今年11月15日止(如附件)。 ## 資料來源 (Data Sources) - [疾病管制署(原始公告)](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0htRoySn4Y2h9MuSX8wBHg?typeId=48): 疾病管制署-疫情訊息 ## 相關頁面 (Related Pages) - [最新公衛新聞](https://health.j172.tw/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