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級：紅色儘速離境 - 伊拉克 - Iraq

第四級：紅色儘速離境 - 伊拉克 - Iraq。2026年8月28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報導：一、 伊拉克庫德族地區有其自治政府，倘獲該自治政府所核發之簽證，僅可前往庫德自治政府轄區，並不具前往伊拉克中央政府管轄地區之效力，惟倘由伊國駐外大使館核發之伊拉克簽證，一般能通行伊拉克全境（包括庫德自治區）。

## 全文內容

一、 伊拉克庫德族地區有其自治政府，倘獲該自治政府所核發之簽證，僅可前往庫德自治政府轄區，並不具前往伊拉克中央政府管轄地區之效力，惟倘由伊國駐外大使館核發之伊拉克簽證，一般能通行伊拉克全境（包括庫德自治區）。 二、 伊拉克安全情勢仍未穩定，武裝攻擊頻傳，外交部籲請國人勿前往洽商及旅遊；另鑒於以色列與哈瑪斯及伊朗爆發衝突以來，以色列與周邊地區緊張情勢時有升溫風險，籲請擬前往該地之國人隨時留意相關資訊。另伊拉克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列為紅色警示，建議國人請勿前往，以維護自身安全。 三、 外交部建議國人暫不宜前往伊拉克商旅，倘仍規劃前往，建議於出國前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網址: https://www.boca.gov.tw/sp-abre-main-1.html )或透過領務局LINE帳號（ID: @boca.tw）完成出國登錄。另亦建議下載「旅外安全指南」APP（連結: https://k7h2b.app.goo.gl/LrS1 ）可隨時查詢旅外安全相關資訊，並提醒國人在規劃行程前，請事先洽詢航空公司或參考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網頁資訊（ www.iatatravelcentre.com/world.php ），以瞭解轉機相關規定。 四、 國人在伊拉克期間倘遭遇急難需要協助，請撥打我國駐約旦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962-79-5552605；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五、 伊拉克與中國目前未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及引渡條約，惟中國已通過並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鑒於該法涉及跨境執法鎮壓與長臂管轄，外交部提醒國人海外商旅或停留期間，宜注意相關法規動態與衍生之潛在風險，以維護自身權益及人身安全。

## 相關頁面 (Related Pages)
- [最新公衛新聞](https://health.j172.tw/news)

## 資料來源 (Data Sources)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原始公告）](https://www.boca.gov.tw/sp-trwa-content-3087-d2a5f-1.html):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