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師團體於8月1日至立法院抗議新增藥事法第103條解釋令　衛福部澄清說明

藥師團體於8月1日至立法院抗議新增藥事法第103條解釋令　衛福部澄清說明

## 全文內容

針對藥師團體對於解釋令之疑義，衛福部說明如下： 一、 查我國中藥材近9成從國外輸入，需仰賴中藥進口商協助進行中藥材鑑別、買賣及輸入事宜。目前我國中藥材進口商僅有100多家，鑑於未有新的人力挹注，恐出現人才斷層，致影響民眾飲食文化及保健藥膳中藥材之基本需求。為確保中藥供應無虞，衛福部積極推動國內中藥藥用植物種植輔導措施；藥用植物從產地種植、採收加工至製成中藥材，亟需相關藥用植物種植人員投入。 二、 為解決上開問題，經衛福部匯集各界建議，於114年3月18日發布令(以下簡稱本解釋令)，核釋藥事法第103第2項後段條文規定，以挹注中藥商人力，延續中藥產業發展。本解釋令新增人員之業務範疇仍限於藥事法103條第3項所訂之中藥販賣業務範圍，未涉及中藥調劑業務，與現行中藥商無異，且無侵害藥師專業，僅使中藥商可持續有新血注入，確保中藥服務品質。 三、 中藥產業從中藥藥用植物種植、中藥材加工炮製到藥品製造販賣及供應，亟需藥農、中藥商、中藥廠、中醫師及藥師等專業人才各司其職，共同合作；衛福部將持續與藥師團體進行溝通，支持中醫藥專業分工合作，俾期中藥商、藥師及中醫師各類人員各司其職，發揮各自專業，共同守護民眾健康，協力促進中醫藥產業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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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Data Sources)
- [中醫藥司（原始公告）](https://www.mohw.gov.tw/cp-17-83318-1.html): 即時新聞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