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訊息
委託「台灣感染症醫學會」辦理感染科專科醫師甄審初審工作及證書更新申請之審查,並自中華民國115年6月10日生效
醫事司1 分鐘閱讀
🔊語音朗讀
語速:

主旨:委託「台灣感染症醫學會」辦理感染科專科醫師甄審初審工作及證書更新申請之審查,並自中華民國115年6月10日生效。
依據:醫師法第7條之1、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16條、第19條及行政程序法第16條。
🏛️中華民國政府公部門開放資料資訊
🛡️公衛與醫療資訊免責聲明 (E-E-A-T)
本平台公衛與健康新聞均自動彙整自衛生福利部等官方機關及具公信力媒體公開資訊,僅供公共衛生知識宣導與生活知能參考,不可作為個人臨床醫療診斷或替代專業醫師診療處方。如有身體不適或醫療需求,請務必親自就醫並諮詢合格醫療專業人員。
